第一卷 孤云出岫 第二十四章 喝酒“交心” (第1/2页)
依旧是离着城西青染通巷不远处的那间酒肆内。
刘伶伸手拿过酒壶,再给李云风倒了一杯,笑着说道:“李公子这么说也无不可,只不过刘伶既不是需要靠贩卖荔枝挣钱的商人,也不是心犹民生的户部老爷,自然做不来为这'国朝四果'之一的物事做卖力吆喝的大事,刘伶人微言轻,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已是足够,至于这荔枝是不是好东西,公子尝尝便知。刘伶之所以点这些,只不过是不希望公子来了南朝,却没能吃上南朝特有的时令瓜果,我这么说,公子可信否?”
李云风拿起酒杯一饮而尽,伸手动筷夹了一颗“荔丸”放入口中,一边咀嚼一边啧啧赞道:“清香满腹、滑腻爽口,东西既然是好东西,吃的开心才重要,至于其他的,信与不信又有什么干系?”
刘伶见他一口饮尽杯中酒,悄悄竖起了一个大拇指,再给李云风添了一杯酒,继续说道:“李公子说的好,刘某虽是个粗人没怎么读过书,可也听过一句‘有朋自远方来来,不亦乐乎?’,当下只希望李公子是真的开心,而不是装的开心,要不然这顿酒刘某喝的可不踏实。”
李云风有些奇怪,怎么这话风有点不大对劲啊。
自己本意是想给自己洗脱嫌疑才特意去的衙门,与这人前后认识了才不到几个时辰,就算自己再怎么配合,嘴上再如何说了几句恭维的话,也不是他如此“待客”的理由啊?
可别忘了,自己到现在还是个有嫌疑在身的嫌犯呢,他一个府衙的捕头,这才一杯酒下肚,就“有朋自远方来”了?
难不成这南梁的差爷个个天生都是这么个热情好客的主?
不对劲,大大不对劲!
想归想,李云风脸上可没少笑脸,他伸手还礼似的给刘伶倒了杯酒,热情活络的说道:“哪里哪里,在下不小心卷入此案,即便自身清白,多少还是给刘大哥追查起来添了不少麻烦,诚惶诚恐。”
说完李云风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举起来对着刘伶说道:“敬刘大哥一杯,请!”
仰头咕噜一声,还是一饮而尽。
这倒不是说李云风就真心有“赔罪”的架势,赔罪?我陪你个头,要不是害怕你们这群家伙都和酒楼那个憨货一样,老子才不愿意乖乖的去衙门呢。
真要说起来,应该是你给我赔罪才是。
我一个清清白白的良民,不但第一时间发现了案发现场,还如此配合的陪着你们跑来跑去,喝你几口酒怎么了?
李云风之所以喝的这么...豪迈,委实是因为太渴了,再者说这荔酿味道甘醇,刚好能压住李云风那翻江倒海了一天的胃。
到现在为止,李云风都巴不得再喝几口呢,只是有外人在场,倒不好意思拿来当饮料喝。
刘伶笑了笑,就只是拿起酒杯浅浅抿了一口。
清白?他可不怎么信。
虽说眼下并没什么直接的证据证明此人与此案一定有关,但刘伶总感觉此人出现的时机都太过巧合,隐隐约约之间似乎有那么一根时间线,一直把此人的身影隐隐绰绰的牵连在最近的案子里头。
直觉告诉他,无论是田李村的“泼皮案”,还是今日的“灭门案”,如果张四那边没有找到李六,说不定连瘦猴的失踪都跟此人有莫名的牵扯。
刘伶见他放下酒杯,端起那盘“飞凤逐雪”放在李云风的身前,笑着说道:“公子喝的豪爽,想必是刘某人误打误撞推荐的酒水还算对了公子的胃口,至于这盘‘飞凤逐雪’,公子不会也已经尝过了吧?”
李云风不忍落他面子,又不好说实话,只得摇头,“不曾,如此美食还是第一次,要不是刘大哥心细,在下今日可没这等口福。”
说完李云风又夹了一筷子,算是给足了面子。
不过说实话,这玩意好吃是好吃,但真不下饭,李云风这会饿的要死,偏偏对面的差大哥还一个劲的唠嗑。
李云风眼神有些幽怨,还是前人说的好啊,“食不言寝不语”,眼前这差大哥如果不是故意的,就是没眼力见,再不然就真是没怎么读过书。
看看看,又来了吧,我可没冤枉他。
刘伶摇了摇酒壶,还有一大半,又给李云风倒了一杯,说道:“据我所知,公子家乡那边士子游学成风,文人以弱冠之龄游历四方都是常事,我瞧公子年纪轻轻就能孤身一人远渡他乡,必是久历四方之人,想来公子随身携带的那张路引定是密密麻麻钤盖了诸多印信?”
景谕王朝士林成风,不论是根深蒂固的豪阀大族子弟、还是一般穷苦人家的读书人,都以能否“四方游学”作为考校士子的“涉途”能力。
“跋山涉水,不忘归途”,一来是为了锻炼心性,二来是为了摒弃读书人弱不禁风的陋习,至于最后是否能“读了万卷书,卖与帝王家”真正的走上仕途,还得看自家的本事。
何况古语有云,“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”,这天下间的壮丽河山在读书人眼中可都是大好学问。
所以在“景泰三年”举行的那场“文渊阁儒墨大祭”中,景谕王朝的那位赵家天子从善如流,应国子监大忌酒司马正德和玉简洲那位治学大家堪称“学典”的张夫子要求,在景谕天下的读书人之间发行了一张名为“从治”的文书。
不过这名为“从治”的文书也不是每一个所谓的读书人都能得到的,得先过了当地府学安排的“明学乡试”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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