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六章 风雨晴空皆是一天 (第1/2页)
一曲肝肠断,唱哭天涯沦落人。
牵手下山。
步履蹒跚。
腿软。
黄昏发现忌惮娑秋娜是有道理的,一个乌尔莎就能让自己这样,要是娑秋娜,那不成了软脚虾,下不了床。
路上遇着巡逻的士卒,黄昏如今没有锦衣卫官职在身,不过报上大名后,巡逻的京营士卒懂事的放行,没敢为难。
回到黄府所在的长街上时,黄昏本想拉着乌尔莎一起回家。
乌尔莎挣脱手,摇了摇头。
黄昏叹了口气。
想说什么去却又不知道说什么。
乌尔莎笑了笑。
忽然俯首过来,轻轻在黄昏唇上啄了啄,满脸都是少女情怀,转身像云彩一般飘入夜色里,她很心满意足。
至于家……
沦落天涯的她不敢奢望。
有爱情就好。
黄昏来到大门前,看着在门前来回走动的妻子,有些愧疚,低头嗫嚅了一句,直到身旁没人了才轻声坦白道:“我和乌尔莎在一起。”
徐妙锦淡然的给黄昏披衣衫,“我知道。”
“啊?”
徐妙锦微微一笑,“你身上有她的香味。”
黄昏:“……”
又问道:“你不生气?”
徐妙锦退了一步,仔细端详着披了件外衣的丈夫,鼻翼褶了褶,“当然生气,可是看到你回家了,我心也放了下来。”
哪有不吃醋的。
只是有些醋吃了就吃了,不能因此而影响生活。
长姐说的有道理。
退一万步来说,至少夫君是个敢作敢当有责任感的男人,他要是始乱终弃,只在乎和乌尔莎的片刻贪欢,作为妻子的徐妙锦反而会心寒。
这是封建社会女人的矛盾之处。
一路走向主院。
许吟匆匆过来,看见黄昏后松了口气,打趣道:“你是不知道,你一直没人影,小姐记得像热锅上的蚂蚁,从没发过脾气的她把我骂了个狗血淋头,你要再晚回来半个时辰,小姐就要去大内找陛下要人了。”
黄昏讪讪的笑。
心头微暖。
这就是要和自己相濡以沫一生的人啊,要好好珍惜。
以后不管是谁,哪怕是娑秋娜或者徐家四妹又或者是唐赛儿小宝庆,都得先听妻子的意见,妻子不同意的话——呃,可以讲道理嘛。
晓之以理动之以情。
实在不行上身体,保管百试百爽。
简单吃了晚饭,徐妙锦早早的就睡了,她这几日身体不适,绯春在书房里陪着黄昏看书,黄昏也没看书,一直在拿着笔豪画来画去。
燧发枪的改进并不简单,需要不断的实验。
这会是个漫长的过程。
少则三五月,长则三五年。
主要是把燧发枪的构造和构思弄出来,具体实践和工艺制作,则要交给军器监那边,毕竟那群人才是专业的。
忽起大风,又来骤雨,夹杂电闪雷鸣。
黄昏让绯春关了窗子。
放下笔墨,他开始坐在灯前谋思:人善被人欺,马善被人骑。
陈瑛欺人太甚。
是时候想一个点子来收拾一下陈瑛了。
但那朝堂二品大员,又坐在都察院左都御史这个要职之上,没有确凿的重罪,朱棣绝对不会动他,所以还是要想一个稳妥之策。
从立储上下手最好。
黄昏做在书桌前,定定发呆,灯火摇晃,便似一道风景。
绯春坐在门槛上,看着风景,眼里惘然。
她现在自己都已经搞不清楚对姑爷是喜欢还是厌恶了,今夜小姐又关了门,关门前旁敲侧击的说今夜可能会有大雨,书房很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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